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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替加环素(泽坦)

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弗劳地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咽峡炎链球菌族(包括咽峡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多形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等所致者。为了分离、鉴定病原菌并明确其对替加环素的敏感性,应该留取合适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测。在尚未获知这些试验结果之前,可采用替加
更多作用
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弗劳地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咽峡炎链球菌族(包括咽峡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多形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等所致者。为了分离、鉴定病原菌并明确其对替加环素的敏感性,应该留取合适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测。在尚未获知这些试验结果之前,可采用替加
通用名称:
注射用替加环素(泽坦)
产品编号:
011093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394
商品评分:
生产厂家: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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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394
用药须知 肠穿孔:当考虑单用替加环素治疗临床明显可见的肠穿孔继发的复杂性腹腔内感染(cIAI)时,应该谨慎。在cIAI临床研究中(n=1642例),6名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和2名接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治疗的患者出现肠穿孔,并发生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6名接受替加环素的患者APACHEII评分(中位数=13)较2名接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的患者(APACHEII评分为4和6)高。由于两治疗组间基线APACHEII评分存在差异,且总体病例数少,此结果与治疗的关系尚未确证。四环素类药物效应:替加环素在结构上与四环素类抗生素相似,可能存在相似的不良反应。此类不良反应包括:光敏感性、假性脑瘤、胰腺炎以及抑制蛋白合成作用(后者导致BUN升高、氮质血症、酸中毒和高磷酸盐血症)。和四环素类药物一样,替加环素使用中报道有胰腺炎的发生。二重感染:与其他抗生素类制剂相似,替加环素的使用可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治疗期间应该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则应该采取适当措施。耐药菌的发展:在未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情况下,处方替加环素不仅不会使患者获益,还会增加耐药菌出现的危险性。
生产厂家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规格 50mg
主要原料 注射用替加环素主要成分为替加环素,辅料为乳糖、盐酸。
主要作用 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弗劳地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咽峡炎链球菌族(包括咽峡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多形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等所致者。为了分离、鉴定病原菌并明确其对替加环素的敏感性,应该留取合适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测。在尚未获知这些试验结果之前,可采用替加环素作为经验性单药治疗。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的出现并维持替加环素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替加环素应该仅用于治疗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所致的感染。一旦获知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应该据之选择或调整抗菌药物治疗。缺乏此类资料时,可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敏感性模式选用经验性治疗药物。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推荐的给药方案为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泽坦注射用替加环素的静脉滴注时间应该每12小时给药1次,每次约30-60min。注射用替加环素用于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的推荐疗程为5-14天。治疗疗程应该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部位、患者的临床和细菌学进展情况而定。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A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替加环素的剂量应调整为100mg,然后每12小时25mg。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应谨慎用药并监测治疗反应。肾功能损害或接受血液透析患者无需对替加环素进行剂量调整。
产品品名 注射用替加环素
类型 处方药
剂型 注射剂

注射用替加环素(泽坦)

【产品名称】注射用替加环素
【商品名/商标】泽坦
【规格】50mg
【主要成份】注射用替加环素主要成分为替加环素,辅料为乳糖、盐酸。
【性状】泽坦注射用替加环素为橙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弗劳地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咽峡炎链球菌族(包括咽峡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多形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等所致者。为了分离、鉴定病原菌并明确其对替加环素的敏感性,应该留取合适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测。在尚未获知这些试验结果之前,可采用替加环素作为经验性单药治疗。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的出现并维持替加环素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替加环素应该仅用于治疗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所致的感染。一旦获知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应该据之选择或调整抗菌药物治疗。缺乏此类资料时,可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敏感性模式选用经验性治疗药物。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推荐的给药方案为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泽坦注射用替加环素的静脉滴注时间应该每12小时给药1次,每次约30-60min。注射用替加环素用于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的推荐疗程为5-14天。治疗疗程应该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部位、患者的临床和细菌学进展情况而定。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A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替加环素的剂量应调整为100mg,然后每12小时25mg。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应谨慎用药并监测治疗反应。肾功能损害或接受血液透析患者无需对替加环素进行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治疗中出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通常发生于治疗的第1-2天。大多数与替加环素和对照药物相关的恶心及呕吐的严重程度为轻至中度。替加环素治疗组患者恶心的发生率为26%(轻度占17%,中度占8%,重度占1%),呕吐的发生率为18%(轻度占11%,中度占6%,重度占1%)。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cSSSI)患者中,替加环素治疗组和万古霉素/氨曲南治疗组恶心的发生率分别为35%和9%,呕吐的发生率分别为20%和4%。复杂性腹腔内感染(cIAI)患者中,替加环素治疗组和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治疗组恶心的发生率分别为25%和21%,呕吐的发生率分别为20%和15%。社区获得性细菌性肺炎(CABP)患者中,替加环素治疗组和左氧氟沙星治疗组恶心的发生率分别为24%和8%,呕吐的发生率分别为16%和6%。替加环素治疗组与中止治疗相关的最常见原因为恶心(1%)和呕吐(1%)。对照组与中止治疗相关的最常见不良事件为恶心(<1%)。
【禁忌】注射用替加环素禁用于已知对替加环素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肠穿孔:当考虑单用替加环素治疗临床明显可见的肠穿孔继发的复杂性腹腔内感染(cIAI)时,应该谨慎。在cIAI临床研究中(n=1642例),6名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和2名接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治疗的患者出现肠穿孔,并发生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6名接受替加环素的患者APACHEII评分(中位数=13)较2名接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的患者(APACHEII评分为4和6)高。由于两治疗组间基线APACHEII评分存在差异,且总体病例数少,此结果与治疗的关系尚未确证。四环素类药物效应:替加环素在结构上与四环素类抗生素相似,可能存在相似的不良反应。此类不良反应包括:光敏感性、假性脑瘤、胰腺炎以及抑制蛋白合成作用(后者导致BUN升高、氮质血症、酸中毒和高磷酸盐血症)。和四环素类药物一样,替加环素使用中报道有胰腺炎的发生。二重感染:与其他抗生素类制剂相似,替加环素的使用可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治疗期间应该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则应该采取适当措施。耐药菌的发展:在未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情况下,处方替加环素不仅不会使患者获益,还会增加耐药菌出现的危险性。
【药物相互作用】替加环素能使地高辛的Cmax轻度降低13%,但对地高辛的AUC或清除率并无影响。另外,地高辛不影响替加环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因此,替加环素与地高辛合用时两者均无需调整剂量。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替加环素(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和华法令(单剂量25mg)可导致R-华法令和S-华法令的清除率分别减少40%和23%,Cmax分别升高38%和43%,AUC分别增加68%和29%。替加环素未显著改变华法令对INR的影响。另外,华法令未对替加环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造成影响。然而,替加环素与华法令合并用药应该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合适的抗凝试验。人肝微粒体体外研究结果提示,替加环素不抑制下列6种细胞色素P450(CYP)亚型所介导的代谢过程:1A2、2C8、2C9、2C19、2D6和3A4。因此预期替加环素不会改变需经上述代谢酶代谢的药物的代谢过程。另外,因为替加环素的代谢并不广泛,预期那些抑制或诱导这些CYP450亚型活性的药物不会影响替加环素的清除率。抗生素与口服避孕药同时使用可导致口服避孕药作用降低。
【贮藏】在25℃以下保存。
【有效期】18个月。
【生产厂家】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394
【生产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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